一、智能門鎖:
包括門鎖系統管理軟件、磁卡+IC門鎖、磁卡發卡器、IC發卡器、磁卡、IC卡、數據卡(本系統可選手持機進行門鎖管理)
1. 表面處理為不銹鋼拉絲
2. 外形美觀。殼體表面應無變形、裂紋、褪色,也不應有毛刺、砂孔、起泡、腐蝕、劃痕、涂層脫落等現象??刂茩C構靈活、無卡阻現象,手動部件手感良好,活動自如。各種標志應清晰、牢固。
3. 電池容量應能保證樣機連續正常啟、閉大于3000次。
4. 供電電壓低于DC4.8V時,應能給出欠壓指示。在欠壓狀態下,還應能開啟、關閉50次以上。
5. 當主電源電壓為額定值的85%—110%范圍變化時,應能正常工作。
6. 樣機在電源不正常斷電或更換電池時,鎖內所存的信息不應丟失。
7. 電子鎖的誤識率不大于1%。
8. 鎖殼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剛度,能夠承受110N的壓力及2.65J的沖擊強度試驗,試驗后不應產生永久的變形和損壞。
9. 電子鎖的主鎖舌(栓)應能省事980N的軸向靜壓力,所產生的縮進不應超過8mm。主鎖舌(栓)承受1470N的側向靜壓力后,鎖應能正常使用。
10. 對閉鎖后位于防護面的手動部件施加980N的靜拉力和11.8N.m的扭矩時,鎖具不得開啟,手動部件不應產生變形或損壞。
11. 鎖體外殼防護等級應符合GB4208—1993中IP50的規定;在識讀裝置上施加110N的靜壓力,作用60s±2s,不應產生永久性變形和損壞。
12. 經過1000次彎曲試驗后卡的動能應完好,且不應出現任何破裂。
13. 經過1000次扭曲試驗后卡的功能應完好,且不應出現任何破裂。
14. 在鑰匙上任意點與地之間施加1500V靜電電壓,鑰匙的性能不應受到影響。
15. 采用電子編碼的電子鎖密鑰量應不少于105 。
16. RH93%、溫度40±2℃、持續時間48h。設備處于工作狀態。試驗后開鎖功能應正常。
17. 溫度55±2℃、持續時間2h,設備處于工作狀態。試驗后開鎖功能應正常。
18. 溫度-10±3℃、持續時間2h,設備處于工作狀態。試驗后開鎖功能應正常。
19. 頻率10—55Hz、1倍頻程/min、振幅0.35mm,X、Y、Z三個方向。試驗后開鎖功能應正常。
20. 加速度150m/s2 、持續時間11ms、6個方向。共18次,試驗后開鎖功能應正常。
21. 水泥地面,跌落高度1m,在任意四個面各自由跌落1次。試驗后無損壞,功能正常。
22. 樣機放于橫電磁波室,在場強為10V/m,調制頻率1kHz,調制度80%的條件下,從頻率80MHz~1000MHz進行掃頻干擾試驗,樣機應工作正常。
23. 電子鎖應能承受8kV(接觸)和/或15kV(空氣)的靜電放電試驗。試驗期間不應產生誤動作或功能暫時喪失而能自動恢復,試驗后工作應正常。
24. 在額定電壓和額定負載電流的情況下,進行300次的鎖具啟、閉操作,不應有點的器件損壞,也不應有機械零件的損毀和粘連故障。
25. 樣機連續加電7天,每天啟、閉不少于30次應能正常工作,不出現誤動作。
26. 正常工作的電子鎖在強磁場和強電場的作用下,不能出現開啟現象。
27. 當連續三次實施錯誤操作時和當防護面遭受外力破壞時,樣機應能給出聲/光報警指示。
28. 智能鎖生產廠家必須具有公安部核準產品生產登記的企業。
二、雙舌插芯執手鎖
1鑰匙不同牙花數(種)≥6000
2互開率(%)≤0.204,
3有鎖頭防拔措施,
4鎖舌伸出長度(mm)斜舌≥11 方舌≥12.5,
5方舌端面靜載荷承受1000N后,仍能正常使用,
6方舌側向靜載荷承受1500N后,仍能正常使用,
7斜舌側向靜載荷承受1000N后,仍能正常使用
8執手扭矩承受5N.m后,仍能正常使用
9執手徑向靜載荷承受1000N后,仍能正常使用
10執手軸向靜拉力承受1000N后,仍能正常使用
11各種接件無松動
12鑰匙拔出靜拉力(N)≦8
13斜舌開啟靈活
14斜舌軸向靜載荷(N)3~12
15斜舌閉合力不大于50
16鑰匙或旋鈕開啟靈活,鎖體兩面應能正常開啟
17執手 入鎖體后,轉動靈活
18鎖體內活動部位,應加潤滑劑
19砂光件表面粗糙度Pa(um)不大于6.3
20機加工件表面粗糙度Pa(um)不大于12.5
21鏡頭外觀,平整光潔商標歪斜不大于3°
22鑰匙外觀,平整光潔,商標清晰、端正
23面板外觀,平整光潔,商標清晰、端正
24鎖舌端回后端面伸出高度(mm)方舌頂端與面板相平,高出面板不超過1;斜舌高出或低于面板不超過0.5
25涂漆件外觀,色澤均勻,不得有氣泡、掛漆和脫漆。
26電鍍件外觀,色澤均勻,不得有起殼、氣泡和露底。







